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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花山区局附属楼室内装饰工程比选公告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2/2     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花山区局附属楼室内装饰工程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YHZC2021027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花山区局附属楼室内装饰工程

发包人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马鞍山市花雨路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花山区局附属楼室内装饰工程位于马鞍山市。工程内容为:二层、三层室内改造:地面为复合木地板和地板砖,墙面为乳胶漆和墙面砖,顶棚:铝方通、石膏板、硅钙板、集成板吊顶以及乳胶漆,屋面:防腐木地台、防腐木凉亭、仿真草坪垫等。

控制价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60792.89

下浮比例及

成交价

成交价=(控制价-暂估价及暂列金额)*1-20%+暂列金额。

成交价为:291234.31元,成交价按控制价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其中暂列金额不下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报名并获取项目发包说明书。

4、信誉要求:
1)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比选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选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以上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

1、比选人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以上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项目比选确认函原件(格式见附件)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地址:马鞍山市花园路功辉大厦18

2、报名须交纳纸质招标资料工本费、复印费等。

3、报名截止时间:202125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比选时间和

地点

1、比选时间202128上午09: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马鞍山市花园路功辉大厦18层开标室)。

3、因疫情原因,比选单位无需派代表到达比选现场。

比选说明

在发包人所派的监督下,由发包人或招标机构在合格的比选单位中随机抽取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按照比选单位报名顺序进行编号,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2)至比选时间,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3)整个抽取程序全程监控录音、录像。

合同授予

①合同文本推荐使用国家标准合同示范文本;

②中标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费

比选结束后三日内交纳清单编制、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设计费共计1.3万元(其中设计费8000元由招标机构代收),由成交人支付。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发包人向成交人收取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以汇款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

3)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汇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否则视为“成交后,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提示

1、项目发包说明书及控制价等资料见比选公告附件。

2、报名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3、比选单位报名后,可以放弃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报名的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发包人将报政府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施工过程中任何工程变更或增加工程量,都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书面许可,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办签证。

5、中标单位请在比选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联系合同签订事宜,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市税务局

    址:花雨路101

    编:   243000   

联 系 人:  鲁毅      

    话:0555-2367271

 

招标机构: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址:马鞍山市花园路功辉大厦18

    编:    243000    

联 系 人:    刘璇         

    话:0555-222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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